创建文明城市意见
二、工作重点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2010年我局着重做好以下18项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1、结合工作实际,利用集中辅导、专题报告、学习交流、演讲、座谈讨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以及相关人才人事政策的学习活动,实施理论武装工程,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质。
2、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
3、建立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部职工学习考核制度。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全年集中学习12次以上,做到人人学习有专用笔记,次次学习有交流体会,牢固树立长期学习理念。
(二)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积极推进“诚信型”机关建设。
4、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的公德意识和道德水平。
5、结合法制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和《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6、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等载体,加强局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机关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我局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在全局形成团结互助、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以及平等友爱、文明和谐的良好环境。
7、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和先进人物事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廉政型”机关建设。
8、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警示教育,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政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9、坚持科学民主的“阳光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
10、严格执行“四牌一栏”和“五个严禁”,对在平时工作中发现的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严肃查处。
11、建立健全多方位、全方面的监督运行体系,保证人才人事工作“阳光操作”。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录、军转安置、工资福利等重点、热点问题上,坚持程序规范,过程透明,广泛实行公示,杜绝暗箱操作,保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才人事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才人事工作的公信力。
(四)开展行风优质服务,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12、执行服务承诺制,继续在全局范围内推行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理制度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13、推行服务公示制,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手册,实行政策依据、范围对象、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事程序、责任科室“六公开”。
14、完善网上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人事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认真做好“区长信箱”、“局长信箱”和上访信件的收集和答复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大力整治综合环境,积极推进“和谐型”机关建设。
15、建立健全“五星级科室”创建和工作人员平时绩效量化考核等办法,进一步优化工作、学习环境,促进工作增质提效。
16、大力推行“五心服务”模式:即服务对象来办事时一声“您好”体现诚心、一张笑脸展现真心、一把椅子使人舒心、一杯热茶给人暖心和一站式服务让人省心,进一步树立公仆形象。
17、严格卫生管理制度,坚持每周五对办公室和公共场所进行扫除,每季度进行检查,确保全局内外环境整洁、美观、优雅。
18、结合“文明礼仪宣传月”活动,大力倡导“十大文明行为”,坚决革除“十大陋行恶习”,扎实推广“十大礼貌用语”,并按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公共场所控烟”活动,争创“十佳文明政府机关”。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对于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全体同志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拼抢意识,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上,为如期创成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切实落实责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纪检组长兼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方案的制定、执行、指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各科室要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责任,将工作重点层层分解细化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氛围。
三要注重创建实效。各科室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把握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措施,真正把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同创建“和谐人事”服务品牌、创建“五星级科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改善服务环境,使创建活动成为每个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和自觉要求。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范文篇四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文明山东”的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巩固“三城联创”工作成效的基础上,2005年在全县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提高市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为标准,以建成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以社区建设、路街形象、交通秩序、环境卫生为突破口,采取治城与育人、硬件与软件并举的方针,集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全力打造临邑的环境品牌,有力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超常发展、跨越前进”。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做学习型公民,建学习型单位,创学习型社会”活动,党政机关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党政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宣传部)
2.抓好党政机关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
3、设立政府部门集中办公的“一门式”服务大厅,增强政府部门办事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健全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公开为民服务的热线电话和监督电话。建立城市政务网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县纪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中心、监察局、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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