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选举意见
三、依法依规改进完善选举方式
(一)统筹抓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继续采取“两推一选”方式产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一步扩大参与推荐的党员、群众的数量和比例。
(二)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准确理解和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切实做到法定程序不能变,规定步骤不能减,群众应有的权利不能少,让选民依法自主选择当家人。
(三)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做好退出村班子人员的思想工作。要抓紧组织好新当选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培训工作。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依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和党务村务财务等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严明换届纪律。细化换届程序、规定和纪律要求,采取公开栏、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使每名参加选举的党员和村民人人皆知。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前,要普遍召开一次严肃换届纪律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参与竞选人员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填写《换届选举党员承诺书》,就换届选举中遵守法律法规、拒绝贿选、公正参选等事项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组织参选人填写《村委会换届选举参选人承诺书》,就依法参选、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等事项作出公开承诺。镇党委、政府将与参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引导他们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镇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严肃治理贿选行为。在换届选举工作期间,竞选人及其亲友不得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务或者其他利益手段收买本村选举人、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企图影响选举人意愿。原则上至村换届选举工作结束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认定为贿选行为:(1)以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支付凭证或者实物等拉票的;(2)以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活动拉票的;(3)以慰问、帮扶、用工等名义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的;(4)以交保证金、送实物等形式,许诺当选后分发保证金或实物进行拉票的;(5)以违反规定或未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分发村集体财产、滥发奖金补贴和纪念品、用集体资金为村民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的;(6)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者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的;(7)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贿选的。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期间,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由公安派出所、区派驻镇巡查组、换届办等部门组成的打击处理贿选办公室,负责全镇贿选案件的查处工作。按照“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举报人必须详细提供人证、物证、视听证据等,向镇打击处理贿选办公室进行实名举报和举证,同时就举证情况承诺经查不属实承担法律责任,否则,不予受理。镇打击处理贿选办公室对受理的贿选行为举报,应认真组织调查取证,并在15 个工作日内提出认定意见,案情复杂的,可适当延长调查时间。调查认定意见报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由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向举报人反馈。
经查证属实的贿选行为人,是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中国共#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同时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参与、帮助他人实施贿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中国共#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同时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三)严厉打击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霸治痞”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利用宗族宗教等妨碍破坏选举的行为。严厉打击暴力、威胁、欺骗、诬告、诽谤等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公安机关要认真制定工作预案,落实选举现场安保管控措施,积极稳妥处置突发性事件。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四)畅通信访渠道。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期间,换届办负责受理涉及本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违反选举程序、以不正当手段贿选、破坏选举秩序等相关问题的信访案件。涉及候选人的经济问题、以权谋私问题、生活作风问题等,由信访、纪委等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对不尽责、应受理而未受理、不按规定办理的,造成群众越级走访的,视情通报;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要把党政领导成员公开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来落实,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村接访、领导包案等方式,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坚决防止矛盾激化、积压和向上推访。
五、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时间紧,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严密组织,确保换届平稳顺利、健康进行。
(一)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全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党政领导成员要认真执行区委有关制度规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外出,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所联系管区、薄弱村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搞好协作配合。组织办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党政办负责搞好各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镇纪委要加强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监督检查;信访办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回应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社会治理网格员和驻村“第一书记”要立足自身职责,全力参与到村“两委”换届选举中。
(三)强化分类指导。全面深入调查摸底,逐村分析村情选情,坚持成熟一个、选举一个,对因拆迁等原因暂不具备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条件的,报区换届办公室审批后,可延期换届。对换届重点、难点村,将派驻工作组,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帮包、指导,限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对治安混乱、选情复杂的村,公安、司法等部门要提前介入,为换届创造有利条件。
(四)搞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泊里》、社会治理微信平台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换届的良好风气。密切关注社会舆情、新闻舆情和网络舆情,健全快速反应机制,防止传播不实信息、恶意炒作,营造健康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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